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(单位)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宁教财〔2005〕17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(单位)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宁教办财函〔2024〕2号)的要求,根据个人申报和学校审核,我校符合2024年度住房补贴发放的人员为王建华和张朝可。
特此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-2025年4月3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财务处(89622218)联系。
财务处
2025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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